征地補償費直接支付給農民,防止截留、挪用
《通知》指出,征地補償費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支付到位。為了保證農民能夠得到自己的征地補償費,首先,要求建設項目將征地補償費足額列入項目投資概算。其次,征地批準后,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確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將應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補償安置費,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不再通過鄉、村等環節支付,防止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問題。第三,健全反饋制度,要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向部、省報告征地補償費用落實到位等批后實施情況,切實加強征地批后實施監管。
朱留華說,征地補償費依法部分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部分支付給被征地農民,具體分配辦法由省級政府作出規定。根據當地的分配辦法,結合安置方式,將核定的應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費,由當地實施征地的部門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建議各地利用給農民個人的農業補貼等有關資金直接支付渠道,將征地補償費直接支付給農民”。
先安置后拆遷
朱留華解釋說,先安置后拆遷不是簡單的指先建后拆,而是指在實施拆遷前,應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排好被拆遷農戶的居住問題,包括建好安置房或制定切實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遷農戶同意,防止拆遷后農民居住無著落,影響生產生活。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要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采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主要采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在城鄉結合部拆遷中,貨幣補償主要是指支付補償費用由被拆遷農戶自行購房,實物補償主要是指建造安置房安排被拆遷農戶居住。實際操作中,具體采取哪種方式、如何補償安置,由當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與被拆遷農戶協商確定。
朱留華說,先安置后拆遷要求地方政府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預測一段時期內征地涉及的農民住房拆遷安置規模,統籌規劃,對拆遷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組織拆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