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物價局將以有線數字電視收費為突破口建立價格評估制度,對其收費標準該調整的要調整”,昨日,廣東省物價局接訪現場,首位上訪群眾就投訴廣州有線數字電視收費標準高的問題,負責接訪的省物價局局長孫慶奇作出了上述表示。除有線數字電視收費問題外,昨日群眾關心的焦點還集中在聽證代表如何有效代表群眾利益、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義務教育涉嫌亂收費、企業注冊資料查詢費標準、管道氣初裝費亂、小區物管費質價不符等問題上。
市民質疑:
廣州數字電視收費
漲幅高于佛山四成
廣州市民張先生昨日第一個來上訪。經過仔細調查又經常行走于廣佛兩地的張先生算了一筆賬:廣州地區現在有兩家有線電視公司,有線數字電視收費標準上漲了9.5元/月,達到26.5元,漲幅達55.8%;而佛山雖然只有一家有線電視公司,但只漲價2元/月,漲幅只有11%多,即廣州的收費標準漲幅比佛山高了四成多;即便從有線數字電視建設貸款還貸角度看,廣州每月收費也比佛山多收1200萬元,還貸綽綽有余。
“此外,如果給第二臺電視配機頂盒還要以700元的價格購買,廣州的有線數字電視服務質量難道真的比佛山能好那么多?”張先生質疑道。
省物價局:
數字電視投訴較多
今年完成收費評估
對此,省物價局局長孫慶奇坦承,廣東從2006年5月1日開始執行的有線數字電視收費標準,當時召開了聽證會,最后,珠三角7個城市與東西兩翼和山區實行了不同的漲幅標準(分別為最高漲不超過9.5元/月和9元/月),并對所轄縣(市)用戶又區分了一個標準,“但實施兩年多來投訴較多,不僅有反映收費標準高的,還有反映服務問題的”。“為此,依據近日新修訂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辦法》,省物價局將召開評估會聽取各方意見,對其收費構成成本重新核定。”孫慶奇表示,“對有線數字電視收費標準該調整的要調整,已在做評估會的準備,今年力爭解決這一問題”。
評估后需調整的屬聽證范圍仍將聽證
對于評估制度和已經實施的聽證會制度,省物價局表示,這都是價格決策的重要制度。聽證會制度是《價格法》設立的法定制度,并發布了聽證目錄等;新修訂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辦法》對評估制度有原則性規定,但目前尚未有細化規定,將先按照《廣東省物價局價格收費政策跟蹤調查與評估調整暫行辦法》操作。兩者有三大不同。
首先,制度設置的側重點不同。聽證會在于聽取各方面對定調價建議方案的意見;評估制是對價格收費政策的動態管理,形式類似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的評估會是其一個環節和重要形式。
其次,程序的定位和啟動時間不同。聽證會是法定情形下政府作出定價、調價決策的前置程序,是定調價程序的其中一個環節;評估是規定情形下對價格決策的后續評價程序,對已經作出并且生效實施一段時間后的價格決策的效果、影響及對變化發展的客觀形勢的適應性進行評價論證。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對于法定聽證范圍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未經依法組織聽證而作出的定調價決策無效,其結果將作為政府作出定調價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而評估不是校正調整價格決策的法定必經程序,調整已生效實施的價格決策不會因未履行評估程序而導致無效,但評估結果將作為校正調整實施中的價格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評估后需調整有關政策的,如屬聽證目錄內的調價事項,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仍須依法組織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