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廣軍 通訊員 廖格平)“現在過了保修期的家電如果壞了,維修還不如買臺便宜的新機器!”長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維權專線連日來接到多位群眾來電反映,稱家電在超保修期后維修往往遭遇一口價,只能被迫接受。昨日,該專線發布法律警示:家電售后服務市場需規范。
案例 市民修電器頻繁付高價
長沙市民彭女士反映:她家的奧特朗電熱水器用了兩三年,突然不工作了,找來售后服務人員。對方將熱水器檢測后告知,要更換熱水器的主板和內膽,由于已過保修期,要支付兩個配件的價格八九百元,換了配件之后保修3個月。彭女士覺得不能接受,她說:“修的話,維修價格可以買一臺價格便宜的新機了;但是不修,二三千元買的機子就用不了……換了配件后的保修期只有3個月太短了,還不如買臺新機保修二三年劃算。”
王先生也表示,他家的洗衣機過了保修期后“停工”,找來售后服務人員,對方更換了兩個控制器和一個彈簧,收取兩次維修費用,就花了190元。換的配件也不是原廠配件,換下來的控制器被維修師傅帶走了,也不知配件是可以修好,還是必須換新的。
提醒 維修費包括上門費開機費
12348律師了解到,家電過了保修期之后的維修問題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維修費過高,今年在省質監部門和省消協投訴處, 關于售后服務問題的糾紛有幾百起,大部分集中在維修收費的問題上。二是亂收費,動輒就要上百元錢。維修是個專業性較強的行業,一些維修人員上門小題大做,甚至更換本不需要更換的零件,從而收取高額費用。三是收費項目繁多,收的材料費、維修費、上門費、開機費中很多費用都是包含關系——上門費、開機費這些收費項目本身就是維修費的范疇,這樣的售后維修服務就涉嫌重復收費。四是更換配件后的保修期短,電器類商品一般為90天。五是相關規定缺乏處罰手段。
建議 企業公告售后服務收費標準
在昨日的法律警示中,12348法律專線建議:
產品銷售前企業應事先公告售后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在消費者購買產品之前,每個企業應當對家電維修的維修項目、機型、材料費和維修費等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且公之于眾。消費者在充分了解價格和保修外的收費內容后,可自主選擇產品的品牌。
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和規范售后服務收費。我國還未對“三包”過后的售后服務作出明文規定,對主要部件在更換后的保修期和維修費的約定也不太明確,因此必須完善售后服務體系和規范售后服務收費,對于企業的售后服務維修費用給出相應的指導價,并且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