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商業預付卡洗錢、套現、偷逃稅款以及行賄受賄等行為,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預防腐敗局《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下簡稱《意見》),首度對一直“地位未明”各種商業預付卡進行了規范。《意見》要求,達到一定額度的預付卡購買須實名登記。未經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此外,還對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面值進行了限定,要求面值不得超過1000元。
購卡:不用身份證隨意買 發票可開辦公用品
新街口某商家,可以買到5000元面值的購物卡,以“豪華高檔、夠面子”著稱的該購物中心,自然得到眾多“購卡族”的青睞。這種卡是如何流通到消費者手上的呢?記者來到該購物中心,經客服中心工作人員指引,進入一個比較狹窄的房間,由于最近不是春節元旦這樣的節日,里面辦卡的市民不是很多。
“1000、2000、5000。最高是5000元。”辦卡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些卡不叫購物卡,而是叫“VIP貴賓積分卡”,消費者只要憑借積分卡,就可以在該購物中心購物。“只需要登記一下,不需要身份證和單位名稱。”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記者又來到南京新街口另一家商家,當聽到記者要為單位購買一批購物卡時,商場一位導購小姐指引記者來到商場的客服部門。記者表示想為單位購買10萬元購物卡,但在兩家商場之間猶豫,不知道選擇哪家。
“我們這最高面值的也是5000,而且更加實惠。”客服經理向記者滔滔不絕介紹起該公司購物卡的優勢,“我們這返點高,可以給你千分之十。另外如果你要開發票,我們這可以開辦公用具、電腦耗材、煙酒等不同項目。”該客服經理給記者拿來一張紙,上面寫著十多項可以開發票的名頭。而記者問及是否需要身份證時,該客服經理表示根本不需要,“全南京除了少數幾個單位,管你是誰來買,只要有錢就給卡。”
記者昨日走訪了兩家大型超市和3家大型購物商場,發現這些企業都發行類似的購物卡和代幣券,而且全都不需要購買者提供身份證明文件。此外,在南京的大街小巷中以及網絡中,收購販賣購物卡四處可見,幾乎成為一個利益鏈條。記者 成崗
送卡:買的人不用 用的人不買
“我們每到春節、端午、中秋等節假日時,都會購買一批購物卡,價值達到數十萬,主要是送給相關部門以及業務單位的領導、專家。”在得到記者不暴露姓名、單位的承諾后,南京一家企業的辦公室王姓主任答應給記者講講購物卡的諸多“好處”。
王主任告訴記者,逢年過節,他們都會根據平時關系的遠近,送出或多或少的購物卡,有些領導就送一些高檔商場的購物卡,一些基層辦事人員就送實惠的超市卡。“以前過節送錢,現在過節送禮,以前送錢的話有些單位領導不敢收,另外如果送東西不合適,那就是出力不討好。現在薄薄的一張購物卡,收禮人可以根據愛好購買物品。”
王主任告訴記者,購買購物卡除了與業務單位搞好關系外,企業也非常愿意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減少繳稅,“比如說購買一批購物卡,可以在賬面上做成招待費等費用,這些費用就不用繳稅了。”王主任告訴記者。除了上面這些好處外,王主任還不好意思地告訴記者,作為經手人,自己還能得到一些“小意思”,因為各家辦卡企業都會給一點毛毛雨,比如一些積分啊、千分之幾的一些小返還。這也讓他對于購買購物卡充滿了熱情。
如今國辦提出“購物卡”實名制、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等舉措。王主任告訴記者,這些措施對于他們企業來說,作用不是很大。“我們現在其實已經實名制了啊。”王主任表示,現在購卡時,都是以單位名義購買。不過他也表示,實名制后,單位在購買購物卡上,肯定會收斂不少,要登記啊、轉賬啊,領導肯定有顧慮。
預付卡市場年均增速超30%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有30個省市的283個地級以上城市主要商場都發行過封閉式專用預付卡,預計預付卡市場規模將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速。
除了商場發行的購物卡以外,各家第三方支付機構也開始迅速布局該領域。像聯華OK卡可在百聯旗下的百貨、商場、超市以及特約商戶內使用,中經匯通卡可在各商場、油站使用,這類“通用卡”發卡規模已非常龐大。而銀行也開始在此領域分一杯羹,中銀通支付卡、工行閃付卡、光大國民旅游卡,還有建行、交行等各家銀行都開始發行不記名預付卡。
預付卡已成行賄主角
總體看,商業預付卡在減少現鈔使用、便利公眾支付、刺激消費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不可忽視的是,預付卡市場監管不嚴、違反財務紀律、缺乏風險防范機制、公款消費和收卡受賄等突出問題,嚴重擾亂了稅收和財務管理秩序,助長了腐敗行為。預付卡已成為行賄送禮的主角,并出現黃牛產業鏈,由購物卡串聯起的一條灰色利益鏈已經愈發壯大。
專家指出,本次《管理意見》出臺,主要是為了及時遏制預付卡腐敗,防范金融風險出發,主動變堵為疏規范支付行業。與去年9月份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及隨后的《實施細則》是一脈相承,上述兩份文件均提到了與預付卡有關的管理條例。
專家觀點:購物卡實名制:一拳打在棉花上
購物卡不光是一種行賄受賄手段,也是市場經濟、社會生活的一個產物。一卡在手,行賄受賄很方便,可你也不能不承認,這樣一來花錢購物也方便許多。對消費者來說,購物卡省去帶現金的麻煩,還有打折積分等功效。對商家而言,推廣購物卡既可迅速回籠資金,又可刺激消費——用卡和用現金花錢的感覺完全不一樣。這決定了,購物卡作為商業交易手段,不可能退出消費領域。
也因如此,政府在管控購物卡的同時,必須照顧到這一社會現實。購買購物卡1萬元以上須登記,也說明政府并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做出上述決策也考慮到了市場的現實需求。但這樣一來,實名制作為反腐手段的效果又必然大為打折,甚至流于形式。且不說1萬元起點所留下的腐敗空間,也不說政策規定和實際操作之間肯定存在差距,僅購卡實名登記、消費卻不作限制這一點,已經注定這項政策只能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拳頭打出去了,馬上又給彈回來。這也正是當下反腐斗爭的真實寫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多年來,反腐敗斗爭看似刀光劍影,各種腐敗手段卻也是推陳出新、花樣百出。你有降龍十八掌,我有一團棉花球,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讓人不禁望“腐”興嘆。再說這購物卡其實也不是什么新玩意。早在1995年,國務院糾風辦就曾發出通知,禁止使用購物卡。此后三申五令,仍無法禁絕購物卡風行于世。在《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52個“不準”其中就包括了不得接受“購物憑證”,可這也不能阻止購物卡大行其道,成為腐敗容器。
可見,推行購物卡實名制只是表象,反腐斗爭陷入困境才是實質。而反腐斗爭陷入困境,則又在于這一問題錯綜復雜,并不單純。一者,腐敗大面積存在,“反不勝反”。不是有句話說:反腐亡黨,不反腐亡國。這還怎么反?二者,制度反腐不力。那么多法規黨紀,為什么擋不住貪官前腐后繼?這肯定不光是貪官不怕死,而是制度有漏洞——至于這個漏洞是先天不足還是后天缺陷暫且另說。僅此二端,足以說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