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
說說我自己日常感受,我們單位的一些同事,提高個稅起征點一個月能省100-200元,現在青菜都要三塊錢/斤,減的部分也就是幾頓飯錢,減稅減再多也跑不過物價增長。另外,在我們轄區里絕大多數都是農民工,他們的收入大部分都沒有超過起征點,有的企業收入高一點的人也是有一定避稅手段,比如實際收入6000元的,但其實是按2000元報上來,這個調整對他們也沒有意義。根據我們調研,只有比較規范的大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會因為這個調整減稅。效果不是沒有,確實不明顯。
康井平:
這個問題坊間輿論議論比較熱,似乎個稅提高起征點就可以殺富濟貧,實際上通過提高起征點來解決貧富分化的問題,沒有太大意義。越是高收入階層的人,往往收入來源越多,其中還有很多灰色、黑色的隱形收入,這些不透明收入往往稅務部門是無法掌握的。如果高收入者的全部收入都能正常納稅,起征點調不調無所謂。
趙茂盛:
結果就是拿工資的人在繳稅,沒法在工資里體現的一些分紅啊、隱性收入啊就無法征收,個人所得稅11個稅目里,真正執行到位的就是工資薪金這一個,社會上熱議的加班稅、月餅稅,也就是在這個范疇內的,稅負不公的問題就往往出現在這里。
王海春:
收入者的收入來源較廣,對征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征管手段做到對所有納稅人都應收盡收,這樣才能完全徹底地實現縮小貧富差距的功能,但這需要銀行等金融部門的配合,比如個人實名賬戶和相關結算制度,這一點美國等發達國家做得比較完善。但我們現實中,有些人喜歡使用現金進行支付結算,有些數額還特別巨大,這還是容易形成稅收的流失。
王巖:
其實,對于一些低收入家庭,稅收政策也作了力度比較大的調整。之所以我們感覺不到,是因為政府對社會中等收入階層、特別是大中城市的中產階級關照不夠。個稅起征點調高之后,最低稅率降低了,但中產工薪階級比較普遍的收入段,即應納稅所得額為9000元-20000元之間的稅率從原來的20%調整為25%。而且征稅時不考慮家庭撫養孩子、贍養老人、購房貸款等支出,所以中產階級的壓力比較大。
馬倫:
造成社會貧富差距大的原因很多,要縮小貧富差距,顯然不能光靠提高個稅起征點一個手段,在稅收手段之外,還需要法制、行政等手段共同發揮作用。
@薄荷33
(前稅務經理,廣州)個人所得稅國內實行的分類所得稅制,與國外實行的以支付能力來納稅的綜合所得稅制相比,除了稅源管理方便,我們的優缺點是什么?
王巖:
個稅征收,目前模式的優點是,簡單方便,容易計算,無需稅務中介介入。缺點是,不能真實反映個人生活成本,比如有孩子,養老人,要供房的家庭支出大,但這些支出無法扣除,又比如深圳的房價3萬元/平方米,東莞的房價6000元/平方米,其實深圳的家庭支出高了很多。在社會誠信度提升、個人雇傭情況和銀行流水等數據采集完備的基礎上應該可以推行綜合申報模式。
王海春:
我們分類所得稅制在稅收征管上確實比綜合所得稅制來得便捷,考慮到制定時的時代背景,確有它的合理之處。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尤其是收入來源的多樣化,中央也在前幾年開始提出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稅制的改革。從西方國家的實踐來看,綜合所得稅制確實對我們的改革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馬建
(山東濟南國稅)我們國家是普稅制,就是每個人都要交稅,這個主要是想強調公民的納稅意識,但是有個弊端就是不能體現出多得要多稅,現在我們是工薪階層承擔了60%的稅款,占比過高。西方的綜合所得稅制比較復雜,實施起來比較麻煩,不符合我國國情,改革要一步一步來。
張超:
現在的個稅12萬元申報制度,已經意味著在向綜合所得稅制慢慢轉了,但實際操作中,還是有監管難度,容易瞞報漏報。舉個例子,去年蔡國慶來我們這里演出,我們主動去聯系好幾次,他們才肯繳納演出收入的所得稅。還有一個個人的股權轉讓,有數百萬元個稅要繳,我們上門好多次,對方才肯繳,現在很多時候是靠我們掌握情況,去上門催繳才收到稅,而不是靠當事人主動申報。
@aduing1982
(稅務會計,北京)為什么在商店購物發票或小票里的商品含稅金額不能像國外一樣單獨標示出來,是有技術難度還是不愿讓銷售者對納稅情況有知情權?
楊銀華
(天津國稅)這個其實是可以標出來的,沒有標出來并不是故意,這是歷史傳統形成的,這個應該沒有什么技術問題,想要還是可以的,如果呼聲高的話也許會標出來的。
王海春:
其實,現在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和使用稅控設備開具的車輛銷售發票,票面上都明確標示了金額、適用稅率、稅額和價稅合計后的總金額,已經做到一目了然。但還有很多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等還沒有被納入這個系統。
稅收任務壓力大
@獬豸警官
(安徽安慶警察)在實際操作中和你所知道的范疇內,各地以及你們個人每年有征稅任務量的要求么,任務完成情況和收入掛鉤么?
羅頌
(江蘇蘇州地稅)中央我不清楚,從省一級開始,每年會在上一年的稅收收入基礎上定一個增長目標。注意,是增長多少,從沒提過可以減少或持平,金融危機也不例外,只有增幅大小的區別。省里會把稅收收入指標分解到每個市,市再把指標(通常叫“任務”)分解到縣、區等,一級級分解落實到各單位,但不到個人,而且是白紙黑字文件寫清楚的。稅收收入是整體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完不成的話,往大了說是國家沒錢用,往小了說是稅務局領導烏紗帽不保。
趙茂盛:
不僅有任務要求,還很有壓力,而且是橫向的地方政府和縱向的省里業務主管部門雙向考核,這幾年任務比較重,全國各地稅收增長都比較快,也是任務比較重的結果。我們收入是陽光工資,和納稅任務沒有關系,如果完不成,主要影響的是領導的政績吧。
康井平:
任務量一般分解到各個稅務所,不到人頭。從管理角度來說,稅務部門業務上是垂直管理的,地方政府直接干預不到,但會給一點實惠,比如給你增補一點經費,這個不是對人頭的,但是對稅務機關單位的,但最后也會使得具體工作人員得到實惠。
張超:
任務主要是由分局把握,但在制度上對個人是會考核我的完成情況,比較我的轄區今年和去年的稅收完成情況,但這個考核就是個形式,沒完成也沒有扣錢的,完成好也沒有獎勵。
王海春:
各級政府在編制年度預算的時候,會對稅務部門的組織收入工作提出一個具體的要求,這對保證預算順利實現是很有必要的,但不掛鉤收入。稅務系統在所有公務員系統中的收入水平,也就是處于中等位置。
馬倫:
我們屬于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財政收入有預期額度,我們自然也有額度,但和收入掛鉤肯定是沒有的,不然國家稅這么多,我們得多有錢,事實上我們的工資從2003年就沒增長過了。
鄒維勇
(海南三亞國稅)我所在的國稅部門,工資和年終獎由中央財政收入撥款,撥款都是比較固定的。國稅跟地方政府關系不密切,地稅會有一些關聯獎勵。
曹大旺
(黑龍江齊齊哈爾國稅)每個局都有稅收任務,每個人要簽稅收責任狀,合同上完不成任務要扣獎金。要求以20%-30%的幅度增長,但一般情況到年底都會完成。
@季善紅
(山東濟南學生)由于地方企業的納稅是地方財政的主要收入,地方政府常常對這類企業另眼相看,給予更多稅收優惠和便利,你們在工作中會面臨這方面“沖突”么?
鄒維勇:
外地企業來我們這邊投資,很多稅都是上繳中央,留給地方的其實很少,地方政府主要考慮到對本地的GDP貢獻和對本地就業的拉動。不過,稅收優惠政策是有年限的,優惠結束之后對當地的貢獻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