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保監會獲悉,為促進保險業積極參與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推動養老保險專業化發展,保監會下發《關于試行養老保障委托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養老保障委托管理業務,是指養老保險公司作為受托人,接受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團體客戶的委托,為其提供有關養老保障方案設計、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務。
保監會希望養老保險公司開展養老保障委托管理業務,應當遵循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則,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在精算技術、賬戶管理、投資管理、風險管理和年金給付等方面的優勢,完善業務管理流程,不斷提高管理服務的質量和效率,維護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保監會要求養老保障委托管理業務應當建立獨立的養老保障委托管理基金,該基金獨立于委托人、養老保險公司和其他任何為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養老保障委托管理基金投資運用取得的收益,計入養老保障委托管理基金。據悉,本通知自12月1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