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勾結
2010年3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
各大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接到了銀監局的庭審旁聽通知,要求各行相關人員旁聽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09年某股份制銀行上海分行企業客戶資金被騙案庭審。
審理結果表明除卻印鑒卡管理疏忽之外,銀行內部人員的確與外部人員相互勾結,利用銀行流程漏洞,盜取企業資金。
據熟悉案情的相關人士透露,在本案中,該銀行客戶經理與犯罪嫌疑人A互相勾結,通過資金掮客以高息誘騙企業至該銀行開戶。3月9日,銀行客戶經理與犯罪嫌疑人A指派社會人員B陪同企業財務人員到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當時因缺少法人授權書而無法辦理開戶,柜面人員對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等原件進行了復印,其復印件留存銀行。此時客戶經理將企業財務人員調離柜面,開戶柜員就將整套開戶材料交給了該名銀行客戶經理。隨后客戶經理就將整套資料交給了犯罪嫌疑人B,而B某利用企業預留印鑒卡刻制了企業公章、法人章等印鑒,重新制作了印鑒卡并將其與企業原印鑒卡進行了調換。
次日,B某冒充企業財務人員,伙同客戶經理來補交法人委托書,辦理開戶。因B某第一次陪同企業財務人員來辦理過開戶,柜員確信其為企業人員,雖核實其身份證件后發現與授權委托書不符,仍然為其辦理了開戶。
3月11日銀行完成開戶處理,同時犯罪嫌疑人購買了支票,本票等空白憑證。
之后犯罪嫌疑人A某再指派B某利用偷換的印鑒騙劃企業資金。在短短三日之內盜走企業資金2751萬元。
相關涉案人員已因涉嫌票據詐騙罪被起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