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廳出臺《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督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小學高年級作業量不得超過1小時,超量的作業,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寫。同時,不能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難度過大的作業。
今年,我國教育改革方案中,我省被列為“中小學生減負”試點省份,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省教育廳出臺了該《辦法》。
課程不得趕超教學進度
各中小學要嚴格按課程計劃,開齊開足規定課程,不得擅自調整教育部或省定課程計劃,隨意增加課程難度、增減課程和課時、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切實保障體育、音樂、美術、小學科學、小學英語和綜合類、實踐類課程的開設,切實保證學生自主學習、團隊活動和社會實踐的時間。
在校學習時間小學生不超6小時
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含課間休息、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小學生不宜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宜超過7小時。住校生每天晚自習時間不得超過2課時,走讀生原則上不安排晚自習。學校不得利用晚自習補習文化課,或組織學科教學活動。
作業量小學低年級不留書面作業
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不得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量每天控制在1小時以內。初中學生平均水平書面家庭作業量每天不得超過2小時。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完成超過規定時間以上的作業量,不允許學校和教師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補課公辦中小學教師不得兼職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課余時間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初三年級以外的中小學生進行補課,不得舉辦各類學科競賽輔導班,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
教育行政部門將對社會上非法舉辦的各類“奧數班”等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整治。同時,要求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一律不得組織或者參與學生的有償家教、有償補課活動,不得在“奧數班”等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
考試
小學每學期只考期末考試
小學只在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級性記錄成績的學科考試;初中每學期只進行期中、期末兩次全校或全年級性記錄成績的學科考試。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成績,不得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縣(區)、學校、班級、教師和學生進行排名。
休息保證學生每天能睡9小時
各小學要科學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嚴格執行學生在校時間的規定,嚴格實施大課間體育活動和課外集體體育鍛煉制度,確保學生在校園內每天至少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切實保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每日有9小時以上睡眠時間。
招生不得通過“奧數班”招學生
堅決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法律規定。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布情況,科學劃定學校服務范圍,公平分配優質教育資源。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考試、測試;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和各類考級證書作為入學的條件和依據;不得通過“奧數班”等校外培訓機構招收學生;不得跨學區招生。
教輔嚴禁學校統一征訂教輔
嚴禁選用省教育廳頒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之外的教材;嚴格按照要求在學生自愿選擇的基礎上,推薦使用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中小學教輔公告中的教輔材料。嚴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輔材料進入中小學校內。
嚴禁教育部門和學校統一組織征訂教輔材料,或向學生攤派習題集、考試卷及課外讀物。
督查要與學校簽訂“減負狀”
每學年,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同學校簽訂“減負”工作責任書,并根據以上督查內容,通過明察暗訪,每學期組織1-2次對轄區內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情況的集中督查行動,督查面要達到100%。
同時,我省將建立和完善省、市、縣、校四級義務教育學生課業負擔監測體系。對于督導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將向社會通報,重點通報批評違規現象、典型案例以及責任單位、責任學校和責任人。 昨日,省教育廳出臺《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督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小學高年級作業量不得超過1小時,超量的作業,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寫。同時,不能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難度過大的作業。
今年,我國教育改革方案中,我省被列為“中小學生減負”試點省份,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省教育廳出臺了該《辦法》。
課程不得趕超教學進度
各中小學要嚴格按課程計劃,開齊開足規定課程,不得擅自調整教育部或省定課程計劃,隨意增加課程難度、增減課程和課時、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切實保障體育、音樂、美術、小學科學、小學英語和綜合類、實踐類課程的開設,切實保證學生自主學習、團隊活動和社會實踐的時間。
在校學習時間小學生不超6小時
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含課間休息、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小學生不宜超過6小時,初中生不宜超過7小時。住校生每天晚自習時間不得超過2課時,走讀生原則上不安排晚自習。學校不得利用晚自習補習文化課,或組織學科教學活動。
作業量小學低年級不留書面作業
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不得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量每天控制在1小時以內。初中學生平均水平書面家庭作業量每天不得超過2小時。學生和家長有權拒絕完成超過規定時間以上的作業量,不允許學校和教師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補課公辦中小學教師不得兼職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課余時間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初三年級以外的中小學生進行補課,不得舉辦各類學科競賽輔導班,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
教育行政部門將對社會上非法舉辦的各類“奧數班”等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整治。同時,要求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一律不得組織或者參與學生的有償家教、有償補課活動,不得在“奧數班”等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
考試
小學每學期只考期末考試
小學只在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級性記錄成績的學科考試;初中每學期只進行期中、期末兩次全校或全年級性記錄成績的學科考試。
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成績,不得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縣(區)、學校、班級、教師和學生進行排名。
休息保證學生每天能睡9小時
各小學要科學安排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嚴格執行學生在校時間的規定,嚴格實施大課間體育活動和課外集體體育鍛煉制度,確保學生在校園內每天至少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切實保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每日有9小時以上睡眠時間。
招生不得通過“奧數班”招學生
堅決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法律規定。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布情況,科學劃定學校服務范圍,公平分配優質教育資源。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相關的考試、測試;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和各類考級證書作為入學的條件和依據;不得通過“奧數班”等校外培訓機構招收學生;不得跨學區招生。
教輔嚴禁學校統一征訂教輔
嚴禁選用省教育廳頒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之外的教材;嚴格按照要求在學生自愿選擇的基礎上,推薦使用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中小學教輔公告中的教輔材料。嚴禁公告外的其他教輔材料進入中小學校內。
嚴禁教育部門和學校統一組織征訂教輔材料,或向學生攤派習題集、考試卷及課外讀物。
督查要與學校簽訂“減負狀”
每學年,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同學校簽訂“減負”工作責任書,并根據以上督查內容,通過明察暗訪,每學期組織1-2次對轄區內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情況的集中督查行動,督查面要達到100%。
同時,我省將建立和完善省、市、縣、校四級義務教育學生課業負擔監測體系。對于督導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將向社會通報,重點通報批評違規現象、典型案例以及責任單位、責任學校和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