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鄭州某高校大三學生劉冉(化名)像往常一樣到學校論壇上瀏覽信息,“跳蚤市場”板塊的一條消息吸引了他的目光:本人2010級研究生,現將我的床位出租3個月,適合考研生,價格面議,有意者請聯系…… “學校宿舍的床鋪也能出租?”劉冉心存疑問。繼續瀏覽,論壇上的20條求租房信息中竟然有9條是要出租或求租學校宿舍床鋪的。帖子的內容相近,出租床鋪的原因多是已在校外租房或離校實習,求租者多稱為了考研或參加輔導班。 記者發現,在很多高校的論壇上,這樣的床鋪租賃“市場”并不少見。部分高校的論壇甚至專門設置了“床鋪出租”的板塊。通過論壇發帖,學生們將宿舍里的床位轉手出租,做起了“二房東”。 出租學生:繳了千元住宿費,寢室不住太浪費
按照院里的教學計劃,劉冉和他的同學這學期全部都要離校實習。由于學校在郊外,劉冉每天要坐近兩個小時的公交車才能到單位。覺得每天坐車浪費了太多時間,劉冉就和幾個同學在單位附近租了房子。他告訴記者他們班里現在很多同學已經在市區租房了,至少有一半的寢室只剩下一兩個人在住。劉冉抱怨:“上學期我們每人都已經繳納了一年1100元的住宿費。我們原先住著4個人的寢室現在只剩下一個人,寢室閑著太浪費了。”
看到在網上能給寢室床鋪“招租”,劉冉也決定去試試。查看了“市場行情”后,劉冉將自己的床鋪標了100元/月的價格,他覺得如此價格也基本收回“成本”了。
求租學生:相比校外高房租,學校宿舍設施全、價格低
鄭州某高校大學生李巖(化名)最近被高中時的同桌租房的事兒煩惱。為準備司法考試,同桌在李巖的學校報了個輔導班,想在他們學校附近找個住處。
李巖去學校附近村莊里的出租房轉了轉,發現,這些房子都是村民自己家蓋的房子,一個10平方米左右的單間每月房租300多元,房子設施簡陋,而且不安全?捎腥准揖叩囊痪邮以伦饨鹨话銥700元~800元,水電費還要自理。
李巖覺得,還不如讓同桌在自己學校找一間寢室住下合算。學校里食堂、澡堂、圖書館、自習室等各種設施非常齊全,不僅能省了水電費、物業費,價格也比在外租房低很多。而且同住的都是在;騽偖厴I的學生,寢室學習氛圍比較濃。
“租你們同學的床鋪,學校查到怎么辦?”同桌為此很擔心。李巖安慰她說:“這事兒多了去了,你看我們學校論壇上多少出租床鋪的。再說我們已經繳納了住宿費,租給誰是我們的自由。”
可事與愿違,同桌在一個研究生寢室剛住下沒幾天,學校宿管部門就對全樓進行了排查。據說因為上周末的一個晚上,全樓共丟失了5臺筆記本電腦。最終,“厄運”難逃,同桌被清理出寢室。李巖不得不與同桌再次踏上找房之路。
學校只“堵”不“疏”難根治
針對部分大學生出租宿舍床鋪,校園學生有著不同的看法。
贊成的學生大多認為,每年還不到開學,學校已經把住宿費收走了。寢室閑著不住是資源浪費。學生對床鋪有處理權,是否出租給別人是個人自由。
反對的學生則普遍認為,如果將床鋪租給陌生人,出租者挽回了個人的經濟損失,卻會給其他同學帶來了安全隱患,損人利己。
對此,學校有關部門的態度則是基本一致:學校表示,學生出租床鋪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也不利于學校的集中管理,學校將嚴查這種違反校規的行為。
部分學生因為實習等原因確實不在宿舍居住,學校能給予辦理退費嗎?記者在河南省5所大學進行了解,結果這5家大學均表示目前沒有這樣的政策出臺。
對此,鄭州大學法學院金香愛教授指出,學生與校方之間其實是租賃關系。“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今年2月已經開始實施了,其中第十一條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學生轉手出租宿舍床鋪其實是‘二房東’的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學校禁止學生出租宿舍床鋪的規定并沒有錯。”
對于學生不在寢室住卻還要繳納住宿費的問題,金香愛教授認為,學校在禁止學生出租床鋪的同時,還應該將規定進一步細化。“對于確實長期不在校住宿的學生,校方應該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對管理規定作出相應調整。比如對長期不在校居住的學生進行登記,退還或減免他們的住宿費用。對來校進修人員經嚴格核實并進行登記后,讓他們入住這些閑置的宿舍,力求使資源利用最大化。后勤管理與服務工作應以廣大師生為本,真正將服務的觀念融于校園管理之中。”
記者 韓俊杰 實習生 張玉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