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航班因機械故障延誤 部分乘客執意索賠 多家航空公司先后5批將乘客送走
中川發出史上第一次“一人航班”
11月2日下午,國航CA1272次航班由于機械故障延誤3小時,為及時送走旅客,國航蘭州辦事處緊急將旅客改簽到海航,再由海航將他們分別改簽到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上,然而,部分乘客執意要求就航班延誤一事做出賠償,兩家航空公司只能先后分5批將乘客送走,其中于當晚7時發出的一架國航班機上只有一名乘客,這在中川機場通航以來還是第一次。
一人航班 中川機場歷史首次
11月2日晚6時許,夜幕已經降臨,然而仍有幾名乘客滯留在中川機場候機廳,與海航公司的工作人員爭吵,他們都是定于乘當日下午2時50分的國航CA1272次航班的乘客,已經堅守了將近4個小時。原因就是這次航班因機械故障造成延誤,雖然國航將他們改簽到其他航班上,但并沒就飛機延誤做出賠償。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國航最終再次做出讓步,從北京調換一架飛機到達中川機場并于當晚7時再次飛往北京,到登機時情況再次發生變故,除1名乘客外,其他幾名乘客仍然拒絕登機,最終這架能承載164人的波音737飛機僅僅搭乘了1名乘客,在茫茫夜色中從中川機場起飛向北京飛去。一架飛機只搭乘一名乘客,這在蘭州中川機場通航以來還是第一次。
乘客李女士這樣解釋乘客拒絕登機的原因,當日航班延誤后,國航蘭州辦事處將其中一部分旅客改簽到海航,一部分改簽到東航,還有一部分改簽到上海航空公司。然而,乘客們等到海航7232次航班發機時,已經差不多到了下午5時,在長達近2小時的等待中,許多乘客開始煩躁起來,當有人提議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后,立刻得到部分乘客的響應。然而經過先后幾次改簽,仍然滯留在候機廳的乘客越來越少,當國航再次于當晚7時發出航班后,候機廳里只剩下4名乘客。
航班延誤 賠與不賠陷于僵持
3日早晨8時許,記者就乘客們反映的情況來到中川機場進行采訪,這時恰逢國航CA1278次航班起飛,據工作人員介紹,在前一天晚上發出“一人航班”后,剩下的4名乘客已經全部乘坐這次航班飛往北京。就這次“一人航班”事件,國航蘭州辦事處的張經理告訴記者,當天國航CA1272飛機延誤后,辦事處緊急改簽乘客,由于民航總局出臺的《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提出,飛機延誤4小時以內,只要航空公司盡力輸送乘客,可以不予賠償,因此在將乘客全部改簽后,工作人員耐心向乘客解釋,希望他們能夠配合登機。承接送走部分改簽旅客的海航公司也專門派出領導進行協調,然而改簽的乘客又以海航不能及時發機為由,向海航索賠,在這種情況下,兩家航空公司只能犧牲自己的經濟利益,國航發出1人航班,海航也先后數次對乘客進行勸導,并先后將幾批改簽的乘客勸上飛機。
雖是捎帶 也可謂是“一人航班”
“一人航班”發出后,國航工作人員自嘲地將這趟航班稱為“專機”,雖然無論當天執飛的國航CA1272次航班上有沒有乘客,它都必須按照飛行計劃及時趕回北京,否則就有可能導致之后的航班出現連串延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一人航班”只是飛機在回程時“捎走”這名乘客,但從費用的角度核算,國航的這次航班無疑“虧大了”,因為乘坐這趟班機的乘客購買的是800元的機票,乘坐經濟艙,但空中廣播、服務不僅一樣沒少,而且不少貼身服務也一應俱全,必須專人送餐,專人搞衛生,專人告知航班的飛行情況等,相對于800元的票價,這樣的服務無疑能用“奢華”二字來形容,因為執飛的國航CA1272次航班每小時飛行成本大約3.5萬元,這架飛機是從北京專程調來的,蘭州到北京單程需要2小時,一個往返成本就需要14萬元。
有關律師 維權應合理適度
當日采訪中,相關法律工作者告訴記者,目前雖然民航總局出臺了《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規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誤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補償分兩個等級:延誤4小時以上8小時以內和延誤8小時以上。因為《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指導意見》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規和規章,不能成為司法機關裁判此類糾紛的法律依據,因此解決這類糾紛時,目前一般參照的是民航法、合同法和《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但這些法律法規的規定都過于籠統。當前亟須制定航班延誤補償的具體實施細則,因此目前許多旅客在遇到航班延誤后,都是采取與航空公司調解的方式。另外,民航總局與公安部于2004 年12月聯合發布了《關于維護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運行的通告》,通告強調,航班延誤時,旅客應當以合法手段,通過正常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禁止沖擊安檢現場、堵塞登機通道等擾亂機場秩序行為,禁止以拒絕下機等方式強占航空器,侮辱、謾罵工作人員,打砸和哄搶公共財物等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