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湖北日報)(記者張真真、通訊員張鏑、潘華晴)3年前,一南京市民由于看不懂機票上是浦東機場還是虹橋機場的英文縮寫,錯進機場誤機,將航空公司代理商告上法庭獲得賠償。
如今,機票或電子客票上滿紙英文的情形依舊,不少消費者覺得霧里看花。昨日獲悉,來自武漢、北京、重慶、香港、澳門、廣州、南京等17個大城市、地區消費者協會,聯合在漢發函,建議在機票和電子客票中加注中文說明。
據了解,建議函目前已發至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各大航空公司及票務代理機構、國外各大航空公司駐中國辦事機構。
今年,江蘇南通的吳先生在當地預訂了4張1月15日“上海浦東—張家界”機票,航空服務公司錯將電子客票的行程單打成了15FEB(即英文的2月15日)。當時,吳先生并沒有留意也無能力核對日期對錯。1月15日晚,當吳先生一行4人趕赴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因日期不對被拒絕登機。
類似事件不斷上演。17家大城市、地區的消協調查發現,目前,國外航空公司在中國出售的機票或電子客票全是英文;航空公司機票盡管有些信息加注了中文說明,但航空公司、出行日期等關鍵信息卻沒有中文說明。
消協認為,機票就效力而言,就是一種客運合同。作為承運人和出票人,不管是外航空公司還是其代理機構,只要在中國從事經營服務活動,就有義務在出票時使用我國通用文字,清晰明白地載明相關事項,否則就違反了《合同法》、《消法》中的明確告知義務,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除機票全部加注中文說明外,消協還建議,航空公司要對登機牌等相關登記憑證全面梳理,對類似問題盡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