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釣魚,你會想起什么?國人中喜歡此道的頗多,有人斷言,中國的“釣友”沒有1億也有8000萬。除了愛好者眾,還必須指出的是它的歷史悠久,著名的姜太公留下了愿者上鉤的典故,東漢初的嚴子陵寧愿放著皇帝老友委派的大官不做
也要垂釣水邊,以示自身清高。至于“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又是多美的一種意境啊。當然,垂釣也不全是文人雅事,高英培那一聲“二他媽媽,快拿大木盆來呀”讓無數人想起來就好一陣子樂。
釣者自得其樂,被釣者則苦不堪言。被釣者為誰?當然,魚兒是也。那位說了,子非魚,安知魚之苦?我說:“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苦?”這不,眼下就有一條被釣的魚兒正滿腔憤恨,苦不堪言呢。
您可能已經猜到了,我說的這個魚兒就是那位名叫孫中界的年輕人,他在本月14日駕車搭載了一位陳××后成了上海浦東新區城管局的一條上鉤的“小魚”。其實,這種釣魚式執法并非始于今日,也不是僅城管一家所為。據有關報道,目前在國內的不少地方、不少部門都存在著類似的現象。作為潛在的被釣對象,你我這樣的普通人當然會有一種莫名的惱怒,所以,當此事一經曝光便立刻引得輿情鼎沸。
這里,我不想再浪費筆墨討論這種執法方式的對與錯(我堅決反對執法機關出于各種目的的誘民入罪),我想說的是一周內兩次截然相反的調查結論。
本月20日,浦東新區政府的調查結論是:經全面核查,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于10月14日晚約8時,在浦東新區閘航路188號附近,當場查獲的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并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而在昨天,浦東新區執法局的領導對此事的表態是:經過聯合調查組的調查,證實是原南匯交通執法大隊采用了“不正當的取證手段”,浦東新區政府責成浦東城管中止該調查程序,歸還被扣車輛,同時向孫中界表示誠懇的道歉,孫中界的一切財產損失可以協調或提供國家賠償。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了,從事發的14日到首次公布調查結論的20日不過6天,從20日到昨天也恰好是6天。6天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但兩個6天之隔,有關方面的結論如此截然相反還是讓我們有些暈頭轉向。
從“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并無不當”到承認采用了“不正當的取證手段”,如此的180度大轉彎究竟為何?是迫于媒體的壓力,還是因為受到上級領導的批評?事發后,當事人孫中界曾自傷其指以證清白,但似乎并未阻礙第一次調查結論的得出,而在上海市領導介入后才有了峰回路轉,難道事事都要等到市級領導過問才行嗎?在第一次調查結論中,我注意到了“經全面核查”一語,看似做了不少的工作,問題是這次的調查是由浦東新區責成城管局進行的,也就是由城管方面核查自己的執法是否合法,其結論也就可想而知了。而第二次調查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成員主要是市、區兩級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媒體代表、社區和企業代表,而且其名單也全都公之于眾。我想這新的調查組、越來越大的輿論壓力以及來自市級領導的批示也許是造成短短的6天里兩次調查結論迥然不同的三大原因吧。而孫中界一類的魚兒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里如同過山車般的心路歷程也算是遍嘗人生的苦辣酸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