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上海市浦東新區發生一起涉嫌非法營運的執法事件,當事人孫中界在駕車行駛途中載運一名男子,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罰、扣車。后因孫中界對行政執法過程存有疑義而自傷手指,引發社會各界關注。記者于10月26日從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獲悉,“10.14”事件中確實存在使用不正當取證手段,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10月20日公布的調查結論與事實不符,浦東新區政府為此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
“見怪不怪”暴露法制觀念缺失
真相雖然終于水落石出,當事人公道得以討回,但耐人尋味的是,打擊非法運營過程中發生的“釣魚”“倒鉤”事件,并非上海一地,也遠不新鮮。記者通過對沿海幾個城市的抽樣了解,發現這種“釣魚”執法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然而明明是以違規甚至違法的手段來取證執法,為什么很多人“見怪不怪”安之若素,當地干部“見怪不怪”不予過問呢?究其原因,法制觀念的淡薄是一個重要因素。正如上海市委主要領導所指出的:很多同志都知道這種事,但沒有當回事,這是因為沒有把法治的權威放在重要位置,法制觀念太淡薄了!
“釣魚”執法在打擊“黑車”領域最為集中和普遍,主要是“黑車”已成為城市治理頑癥,取證的環節尤為困難。而“釣魚”“倒鉤”之類卻往往能立竿見影地“取到”證據。于是,雖然對這些“土法”“歪招”的不正當、不合法性心知肚明,明知濫用這種“誘惑偵查”的手法難免會殃及無辜,但不少城市執法者依舊欣然而為,直至與職業“鉤頭”形成黑色“食物鏈”。當法制觀念被急功近利完全取代,嚴肅的執法也就已變了味,失了色。
中央領導同志指出:要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承擔起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當前,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增強“憲法法律至上”的觀念,凡是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不管這些“土辦法”多管用,也必須堅決抵制,徹底摒棄。
必須看到,目前各地對待“釣魚”執法的認識仍不一致,一些人對這種行為還在不斷申辯。而這種認識不統一,法制觀念不確立,就難保“孫中界事件” 不重演!從這個角度看,上海這次發生的事件無異于一堂活生生的法治教育課,希望各地的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者能從中認真地汲取教訓。(新華社記者慎海雄)
正義的到來不能僅靠領導的回應
這個結論與10月20日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提供的結論是截然不同,在那個結論中,行政執法局認為取證手段并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 ”執法問題。這令人不勝唏噓。但這樣的結果得出也并非沒有先兆。因為,在上海“釣魚”式執法案發生后,上海市委主要領導明確指出,要堅決取消不正當的執法方式,立即糾正這種執法錯誤,“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領導同志都作出了回應,使真相一步步大白于天下。”而在10月20日當晚,浦東新區又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組成的新調查組,展開新的一輪調查。因此,這個結論完全是在上級行政領導的關注下,才獲取這種遲到的正義。
民眾的呼吁是觸動不了執法者的。從上海“釣魚”式執法案披露以來,媒體、網絡和民眾一浪高過一浪的呼吁,始終沒有觸動過上海的交通執法部門,他們堅持他們的執法是正當和合法的,即使在人民網輿情監測室中,上海“釣魚”式執法案因為政府應對嚴重失當、存在重大缺陷,被打上了紅色警報,依然是我行我素。
在上海發生的“釣魚”式執法案絕非一起二起,據孫中界的代理律師郝勁松稱,據保守估計在上海每年被“釣魚式執法”的車輛有數千輛。而其中許多案件被當事人訴諸法庭,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上海此前曾有6起起訴“釣魚”式執法案件,原告均敗訴。
如果沒有上海“四大班子”領導在“釣魚”式執法案的集體回應,正義可能會更晚到來甚至是無法到來。因此,筆者以為,上海“釣魚”式執法雖然如今有了一個說法,但并不表明,今后其他各個部門的“釣魚”式執法等違法行為會有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換句話說,上海“釣魚”式執法的處理仍然是個個案,因為,正義的普遍實現只能靠有效的權利對權力的監督和權力對權力的制約,而不是“四大班子”領導在某個典型的違法案件上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