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召回六年間——專訪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負責人
圖表:6年來我國累計召回缺陷汽車394.6萬輛 新華社發
今年的10月1日是《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六周年的日子。六年前出臺的這個規定宣告了我國以汽車召回為代表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正式誕生。六年來,我國累計實施汽車召回302起,召回缺陷汽車394.6萬輛,相當于每天召回1800多輛。
逐漸進入百姓視野的“召回”讓人們對這項制度有了更多的關注。日前,針對近來圍繞召回制度的熱點問題,以及六年召回帶給我們的啟示,新華社記者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黨委書記、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主任陳飛進行了專訪。
召回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是進行缺陷調查
背景: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近六年后的今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汽車產品召回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其中賦予了監管部門較大的缺陷調查權,如有權進入生產者、進口商或者境外生產者在境內的代理商、銷售者、修理者、租賃者等相關經營者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必要時,有權查封、扣押可能存在缺陷的汽車產品。
記者:有必要賦予主管部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調查,甚至查封、扣押可疑產品的權限嗎?
陳飛:在許多情況下,只有進入生產經營場所,特別是銷售者、修理者的經營場所,才能了解某項缺陷的投訴和維修情況,才能最終確定批量的缺陷是否確實是存在,并取得相關證據。
但一些生產經營者出于各種考慮,往往會拒絕調查,甚至出現暴力抗拒的情況,我們的調查人員就曾有過多次人身安全遭受威脅的經歷,因此賦予主管部門一定的調查權是十分必要的。
記者:目前我國所有的汽車召回都是由企業主動實施的,主管部門還需要調查嗎?
陳飛:從表面上看,召回是由企業主動實施的,但事實上,不少是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深入調查,并掌握了充分的證據后,廠商才承認問題,最終實施召回的。因此主管部門的調查不可或缺。
記者: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調查是依據什么渠道獲得缺陷調查線索的?
陳飛:我們每天都會收集大量有關汽車質量安全的信息,包括接聽幾十個投訴電話及處理網絡投訴,這是缺陷調查的重要線索,因為消費者在車輛使用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廠家在產品設計、生產階段發現不了的問題,我們大量的缺陷調查都是因為消費者的投訴而啟動的。
此外,我們也在探索建立一些新的信息渠道,如與醫院建立傷害信息共享平臺或通過交通事故調查發現汽車的缺陷。缺陷調查就是去努力發現有規律性的問題,這也正是召回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召回制度讓責任主體方的意識發生變化
背景:2009年12月初,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美國進口吉普牧馬人越野車(2007-2008年款)的風險警示通告,越野車存在安全隱患,變速箱油溫會升高,可能導致變速箱故障和起火。事隔一個月后,國家質檢總局又發布召回公報指出,克萊斯勒(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決定召回這些越野車,在中國大陸市場共涉及1809輛。
記者:在召回公報之前發布風險警示通告,這是以往不多見的,為什么要這么做?
陳飛:去年7月,我們從媒體上得知多起吉普牧馬人越野車發生自燃事故后,便主動依法介入,進行缺陷調查。在由20多位國內頂尖專家組成的調查團隊進行調查,獲得大量證據并形成調查結論后,我們便督促美國克萊斯勒公司召回。由于企業最初提出的缺陷報告存在問題、召回方案并不能很好地消除缺陷,因此國家質檢總局及時發出風險警示通告。告知消費者產品存在風險,這也是缺陷產品管理的重要手段。
記者:風險警示除了提醒消費者保障自身權益外,對事件的進展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陳飛:發出風險警示后,企業不得不加快出臺新的召回方案。在新方案中,除了在車上加裝顯示和警報系統以提示變速箱油溫升高之外,企業還向消費者提供車主手冊的補充頁,并承諾繼續配合缺陷調查,以確認召回維修措施的實際效果。這是盡最大可能保護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