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4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主辦、《標準生活》雜志社等單位承辦的汽車售后服務與服務標準化研討會上,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專家闡述了一個觀點,即公眾尤其是汽車生產企業要正確認識產品召回,每臺車都可能存在缺陷,召回是制造商對用戶負責的體現。
據介紹,從2004年3月《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發布至今年10月底,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316次,涉及408個車型,累計召回車輛數430.5萬輛,已為用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億元。2009年召回汽車共計56次,召回車輛136.1萬輛;2010年前10個月汽車召回105次,涉及109.9萬輛。相比較而言,無論次數還是數量,我國汽車召回都呈現陡然上升的趨勢。既然汽車召回的次數越來越頻繁,數量越來越多,最近兩三年來使用頻率越來越高的“召回門”也就不足為怪了。
據介紹,在我國歷次汽車召回事件中,進口車占63%,而國產車僅占32%,自主品牌車占5%;進口車召回180次,40萬輛,國產車召回136次,390萬輛。結論是進口車型的召回次數高于國產車型,但召回數量遠遠低于國產車型。
毋庸諱言,召回是由于存在某種缺陷。據介紹,由設計原因和制造原因引發的召回次數分別占47%和53%,存在缺陷的系統包括發動機、變速器、制動、轉向、懸架、車身、電氣系統。由電子、電器元件缺陷導致的召回次數較多,占全部召回的36.4%,原因是汽車越來越復雜,對電子系統的依賴加大,一旦電子、電器元件故障,即可能影響其他元件和系統,導致安全隱患。在汽車缺陷導致的后果中,火災隱患突出,占汽車召回總次數的26.5%;占總數量的57.1%。
和所有的“門”一樣,“召回門”是個貶義詞。專家認為,少數制造商故意隱瞞缺陷、提供虛假信息、抵制缺陷調查的情況確實存在。相比之下,進口車在召回問題上比國產車要積極的多,國產車召回次數一直小于進口車型,說明國內汽車企業對召回制度仍處于“適應期”或“過渡期”,主動召回意識較差。2009年,美國共召回汽車571次,其中由制造商發起的有398次,由相關機構發起的有149次,所占比例分別是69.7%和26.1%。
我國目前召回次數最多的制造商是:奔馳24次召回、豐田15次召回、沃爾沃11次召回,上述制造商的投訴量并不突出。所以應該看到主動召回次數與品質沒有直接關系,是企業誠信和社會責任感的表現。
公眾尤其是汽車生產企業應該正確認識產品召回,每臺汽車都可能存在缺陷,召回是制造商對用戶負責的體現。同時,公眾也要積極參與汽車召回,一方面配合制造商的召回維修,另一方面要積極向主管部門投訴車輛存在的缺陷。而制造商應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追溯系統、召回管理機構及管理程序,適應汽車召回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