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自治區質監局獲悉,因為使用不合格車用汽油產品,寧夏石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運通加油站等5家加油站被罰36萬余元。
日前,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開展的2010年第3批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超過一成的車用汽油產品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其中,寧夏中石油新城加油站等12家加油站使用的90、93和97號汽油被抽查。最終,寧夏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文昌路加油站、寧夏石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運通加油站、寧夏天豹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南門加油站、石嘴山市亨運石油城、銀川興俊正源油品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合格車用汽油產品而上“黑榜”。
近年來,寧夏質監部門每年都要組織對加油站進行監督檢查,對加油機進行周期性計量檢定,總體上加油站經銷的油品質量比較穩定。但是,也有個別加油站直接用低標號汽油冒充高標號汽油,或者采用低標號汽油與高標號汽油混合后冒充高標號汽油出售,個別加油站還從周邊小煉油廠進油,造成油品質量不合格。此次5家加油站抽檢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運油罐車柴汽油不分,或者卸油不凈,造成油品質量不合格。
目前,自治區質監部門已立案調查,依法責令加油站加強管理,完善進貨驗收制度,限期整改。同時,對上黑榜的5家加油站分別處以2萬至20余萬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