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要是出現批量的產品缺陷影響安全,可以依法公開實施召回;如果只是偶發性的產品瑕疵,那也有必要向社會公示嗎?在12月6舉行的東風日產第二屆品質論壇上,專家們大多認為沒有必要,不過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則公開進行反駁。
與會專家發表意見。右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
國家質檢總局執法司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主任吳友生介紹說,在日本,汽車召回按照嚴重程度分為A、B、C幾個等級,產品出現瑕疵也位居其中;國內現有的汽車召回制度,則沒有涵蓋產品瑕疵問題。他希望,國內的廠家能主動發布產品瑕疵的相關信息。
那么,在發現產品出現瑕疵后,廠家是否應當向社會公開呢?對于網易汽車的提問,一眾專家發表了各自的觀點。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謝鵬鴻處長、中國消費者報社副總編張建等人表示,產品出現瑕疵只是偶發性的個案,并不是成批次的規模性質量問題,所以由政府主管部門向社會公開披露“意義不大”。
針對上述意見,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含蓄地反駁道,對消費者個人而言,僅僅一處產品瑕疵就會成為問題的全部,主管部門和汽車廠商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