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5部委就三聚氰胺問題發布公告,規定除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為1毫克/公斤,其他所有食品均不得超2.5毫克/公斤。這是我國首次公布三聚氰胺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值,高于者將一律禁售。
2008年9月13日,醫務人員為10個半月大的腎衰竭患兒換藥,該患兒因喝三鹿奶粉而患病。
除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為1毫克/公斤,其他所有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均不得超過2.5毫克/公斤。
昨天,衛生部等5個部委就三聚氰胺問題發布聯合公告,這是我國首次公布三聚氰胺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值,高于限量的食品一律禁售,該規定即日起執行。
三聚氰胺“成名”于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這種化工原料,毒性輕微,但長期攝入會造成生殖、泌尿系統損害,膀胱、腎部結石,并可進一步誘發膀胱癌。
五部門昨天公告指出,三聚氰胺既非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對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但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黏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黏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公告稱,為確保人體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在總結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實施情況基礎上,考慮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標準,特制定我國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同時,臨時管理限量值廢止。自此,三聚氰胺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值有了明確標準,不再僅限于乳與乳制品,且明確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毫克/公斤,不再按配方奶粉、液態奶、奶粉等不同產品類別分別制定標準,比舊規定更嚴格。
規定了限量,禁“人為添加”,又如何判斷三聚氰胺的添加是自然還是人為?有關方面透露,一旦在食品檢查中發現三聚氰胺超標,有關部門將調查,如食品生產廠商不能提供其來源,則可認定為系人為添加所致,依據《食品安全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釋疑·三聚氰胺限值
昨天出臺的限量值是否安全,有關方面并未回應。不過衛生部在2008年曾回應說,評估三聚氰胺對健康的危害,須考慮人群每天耐受攝入量(TDI),根據動物實驗,人群每天耐受攝入量(TDI)應為0.63毫克/千克體重,我國降為0.32毫克/千克體重。
假定成人、兒童和嬰幼兒的體重分別為60公斤、20公斤和7公斤,成人、兒童和嬰幼兒每人每天三聚氰胺的攝入量分別不超過19.2毫克(0.32毫克/千克體重×60千克體重)、6.4毫克(0.32毫克/千克體重×20千克體重)和2.24毫克(0.32毫克/千克體重×7千克體重),一般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