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廳近日下發了《關于全省推行“門(急)診病歷一本通”工作的通知》,發布了我省通用病歷的模板,要求從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通用新的《廣東省醫療機構門(急)診通用病歷》,患者持同一本病歷即可到全省不同醫療機構就診。
根據工作安排,各醫療機構根據自身實際逐步啟用通用病歷,并接受就診者在本機構使用通用病歷;2011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啟用通用病歷,舊版病歷停止使用,但已發給患者使用的舊版病歷可繼續使用。省衛生廳要求,如果原通用病歷未使用完,醫療機構不得強迫就診者購買新的病歷。
接診醫院在使用《廣東省醫療機構門(急)診通用病歷》記錄病史時,每次要注明就診醫療機構的全稱,以及就診時間和科別。通用病歷的使用范圍不包括精神病?漆t院、眼科醫院、口腔醫院、結核病防治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等?铺厣黠@、病歷流通性不大、不宜使用通用病歷的醫療機構。
(責任編輯:胡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