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藥為何屢見“大處方”
記者 顧泳
看個普通感冒、秋季腹瀉動輒數百元,盡管聽上去有些離譜,卻是實實在在的現實。近日,記者多次聽到患者反映:“大處方”以高價自費藥的形式回來了。一盒自費抗生素90多元、一瓶止瀉自費藥80多元……處方過大、藥價過高,導致患者醫療支出虛高。許多患者無奈表示:由于缺乏必要的醫療常識,即便醫生開具“大處方”也難以辨識是否合理。
自費藥高價藥屢見不鮮
看病配藥挑自費高價藥,在兒科診療領域相當普遍。前不久,孫女士的兒子拉肚子,前往醫院確診后,醫生隨手開出一系列共六種藥物,總價200余元。孫女士回家仔細翻看藥品明細發現:兩種止瀉藥的藥理機制與功效一模一樣,其中一種正是高價的自費藥。這瓶價值80余元的止瀉藥,僅夠孩子服用兩天。市民李先生也反映,兒子每次看感冒都要三四百元,除抗生素、抗病毒口服液外,醫生總不忘開具價值百元以上的自費藥,“吃了沒啥大效果,不吃又有點不放心,就先配了再說吧。”
盡管有些患者意識到處方偏大,但因醫患信息嚴重不對稱,并無反駁之力。市民方小姐眼睛生了“麥粒腫”,醫生配出眼藥水之余,格外加上一盒80余元的自費抗生素。“不過是眼睛有點不舒服,需要吃這么高級的抗生素嗎?”“眼睛有些感染,給你配著先吃。”未等病人問完,醫生已經在電腦上點擊完成處方。也有患者提出質疑,家里還有藥效差不多的藥,沒必要再額外配新藥。面對這些病家意見,有的醫生會耐心聽取,有的則并不理會。
“大處方”如何科學界定
到底是醫生逐利開方?還是患者過于敏感?大處方、自費藥的合理開具,又有什么科學的衡量標準?
今年衛生部發布的 《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中明確規定:不合理處方包括不規范處方、用藥不適宜處方、超常處方。這其中,超常處方(即“大處方”)便包括無正當理由開具高價藥、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國家基本藥物、無正當理由為同一患者同時開具兩種以上藥理作用相同的藥物。由此可見,上述處方大抵處于不合理處方范疇之中。
醫院“大處方”在三令五申后仍難絕跡,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醫務處處長馬昕教授說,原因在于醫生開藥收受回扣的利益鏈未能真正斬斷。目前,各大醫院對醫保藥物的總額控制相當嚴格,但對自費藥物“上限”仍較寬松。在政府投入不足的前提下,醫院仍有賴通過自費藥物賺取利潤;少數醫生則暗箱操作,與制藥企業存在經濟利益鏈,由此,遏制“大處方”自然顯得動力不足。此外,盡管《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明確,醫院如因不合理處方對患者造成損害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相關監管仍集中在醫保處方領域,對單次處方的監管未能及時跟上,這為“大處方”的產生留存空間。
行業監管怎樣擲地有聲
如何從根源上鏟除“大處方”,確保患者利益不受損?業內建言,改變現有監管模式至關重要。目前,衛生行政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行為,大大削弱了監管與懲罰力度。
設立醫院、患者之外的第三方監管機構,讓行業協會等承擔監管與督促整改任務,效率或可有所提高。馬昕介紹,以美國為例,處于第三方立場的醫師協會對從業人員具有強大約束力,一旦醫生被鑒定連續開出不合理處方,最高懲罰可吊銷其行醫執照。
與此同時,加強醫院內部管理和道德規范,也是減少醫生開“大處方”的途徑之一。記者了解到,長寧區中心醫院等醫院利用信息化技術,為每個科室測算單次處方價格上限,如超出上限將及時向醫生提出警告,警告超過三次將撤離工作崗位,強有力的監督手段,有效避免了“大處方”的生成。有的醫院還增設臨床藥師崗位,加強對每個處方的審核,多增加“關卡”讓不合理處方難以流出。專家同時強調,在醫療信息不對稱的醫療環境中,患者投訴渠道通暢有效,發揮社會監督力量,對規范處方亦起著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