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買的邁騰1.8T自動擋轎車,剛開2000公里就出現了機油報警的現象。為了檢測車輛是否存在燒機油的情況,車主孫先生只得一次次地按照4S店的要求“再開幾千公里試試”。
最終4S店答應為其更換車輛的發動機總成,但卻拒絕了孫先生提出的其他賠償要求。
新車2000公里
燒機油4升
“這種長距離的駕駛檢測應該由4S店進行,而不是來讓車主既搭精力又搭油錢來配合檢測。所以,我認為2萬元賠償要求一點都不過分”孫先生一見到記者,就開始倒苦水。
2009年8月底,孫先生在4S店購買了一輛邁騰1.8T自動擋轎車。十一長假駕車出游返京的路上,車上的機油報警燈開始閃爍,此時車輛總共才行駛2300公里。次日,4S店工作人員檢測后表示車輛沒問題,并加注了4L機油,并讓孫先生“再跑2000公里看看”。
孫先生只能按其要求繼續“試試”。但結果還是沒跑到1000公里,車內機油就指到機油尺的下線了。而這次4S店仍表示車輛沒問題,并再次加了1L機油,讓他“再跑跑看看”。幾百公里后,車輛機油仍然損耗嚴重,孫先生于是來到4S店要求退車。
讓車主“遛車” 測試燒機油程度
“本來我已經打算退車了,可是店里的師傅跟我說車輛首保前機油消耗量會偏高,只為我補加了機油,讓我再開2000公里,做完首保再說”。
孫先生說自己從家到單位只有2公里左右的路程,而為了盡快跑夠5000公里好去做首保,每天下班回家吃完飯,孫先生都要開車外出“兜風”。“有時候我自己開著車都覺得好笑,人家遛狗我遛車”孫先生無奈地說。
就這樣,2009年12月9日,好不容易跑夠5000公里的孫先生帶著愛車去做了首保。可是首保后,機油消耗量大的情況仍沒有改觀。
于是,今年1月14日,孫先生又回到4S店。這次店方答應為孫先生的車輛進行機油檢測,在對機油反復稱重后,4S店對孫先生的車進行了漆封,并要求孫先生“再開2000公里”。在跑完2000公里后,4S店進行了放油稱重等手續,并告知檢測結果要到春節后才能出來。
4S店僅答應 更換發動機總成
3月2日,孫先生終于等來了4S店的最終處理意見:為孫先生更換一臺新的發動機總成。但對于這個結果,孫先生并不十分滿意,他提出了四條補充意見:1、發動機的質保期在原有基礎上順延一萬公里和半年。2、新發動機免費首保一次。3、更換的發動機如發生質量問題,應予免費維修。4、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
對于這幾條處理意見,4S店的工作人員在同生產廠家協商后,于3月11日回復孫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質保期順延和兩萬元的賠償請求,事情就此擱置。
“我開了17年的車,新車燒機油這么嚴重的情況還是第一次遇見。雖然他們答應更換發動機總成,但作為核心零部件,我有理由擔心它今后再發生質量問題。如果出了質保期,發動機再出現問題,那就得我自己掏錢解決。所以,我才希望能夠將質保期順延的。”孫先生如此解釋自己的初衷。
4S店:我們說了不算
記者隨后就此事致電4S店,負責此事的客服經理范先生說,在接到孫先生反映的情況后,4S店安排技術經理親自為其進行了多次檢測,并做了機油稱重,結果“數據均未高于廠家的規定范圍”。
但考慮到孫先生購車不足半年,為徹底解決其問題,經4S店同廠家多次協商后,決定直接為其更換發動機總成,而不是將發動機解體后僅更換零部件。同時,由于孫先生提出自己為配合檢測又搭時間又搭錢,店領導研究后決定免費為車輛做三次保養,價值約3000元左右。“但對于孫先生提出的2萬元賠償以及順延質保期的意見,由于廠家的擔保條例中沒有相關依據,對此我們確實無能為力”范經理說。
而記者咨詢的其他幾家4S店反映一致:每千公里機油消耗只要不超過1L就算是正常;而延長保質期則幾乎不可能。
廠家:責任在4S店
一汽-大眾400客服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沒有查找到關于邁騰1.8T自動擋每千公里的機油消耗數據。如果懷疑車輛存在問題,需要前往4S店進行檢測。
而對于能否將質保期內更換的發動機的質保期順延一定時間,客服人員稱“公司規定,車輛在質保期內更換的零部件,質保期等同車輛質保期,沒有任何關于質保期順延的規定和先例。”
至于4S店能否提供長距離的駕駛檢測以及車主自行檢測的費用問題,客服人員表示,“這需要同當地服務站進行溝通”。
邁騰車主:普遍關注燒機油
記者在各網上論壇中看到,很多邁騰的車主和打算購買該車的準車主們都小心翼翼地互相詢問著“你家的邁騰燒機油嗎?”網友們普遍認為,汽車說明書上“根據駕駛方式和使用條件,本車的機油消耗率最高不超過1.0L/1000KM,最初5000KM內的機油消耗率可能稍高于上述數據”的說法太夸張。
“如果1000公里消耗1L機油,那5000KM不是一點機油都沒了嗎,車輛每行駛7500公里才需要保養,就是說我在兩次保養中間還得自己學會加機油?”網友說。
另一位邁騰車主鄭先生則表示“看來以后我要是跑長途,后備箱里還得隨時裝一桶機油,要不隨時有可能被擱半道上”。
律師:可選擇退車或者換車
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于飛律師表示,如果孫先生能夠證明車輛確實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并且4S店在維修和檢測過程中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并做出恰當的改正措施,導致該問題久拖未決或者繼續擴大。那么依據我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或替換。
此外,雖然一汽大眾的質量擔保條款中沒有延長保修期的“規定”,但考慮該條款是由一汽-大眾和4S店單方制定的,結合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4S店及廠家應本著公平原則對類似更換發動機總成等情況延長質保期,具體時間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而關于孫先生要求的2萬元賠償,也應適用相關法律中關于產品質量導致消費者經濟損失應予以賠償的規定。但孫先生所謂的“試車費”是否是因車輛質量問題而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還需進一步的證據證明。
晨報記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