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出險被告知不能去4S店修理
今年3月,鄭州市高先生的愛車出現交通事故,前大框、前大燈、前杠均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傷。由于之前買的人壽車險,高先生撥打了人壽服務電話,等待近一個小時后,人壽勘查員帶著一個人來到現場,看過現場后,讓高先生將轎車送到隨行那位男子的修理廠,高先生當即提出質疑,對修理廠的服務表示擔憂,想送到4S店去修理。但是人壽勘查員稱:這個修理廠是合作的修理廠,不去該修理廠無法定損,不定損保險公司也就無法理賠。
由于是第一次出險,高先生雖然心里有些不情愿,但為了盡早定損,盡早修車,還是將車送到了國基路附近的一家修理廠。
然而兩個月以后,高先生發現自己愛車的前機蓋出現掉漆情況,后悔不已。
針對高先生的這種情況,記者采訪了中國人壽鄭州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中國人壽從來沒有指定修理廠,這次可能是勘查員對政策理解錯誤。客戶可以選擇到4S店去修理,也可以到修理廠修理,人壽并不會強制客戶。
但是一位人壽車險的業務員告訴記者,強制到指定修理廠去的情況在人壽一直存在,客戶抱怨聲音很大,使得他們的工作也很被動,下面業務員很不滿意。
修理廠修車 隱患多
針對高先生的遭遇,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這種情況在人壽并不少見,他們往往會和許多小的修理廠合作,由于小修理廠配件非原廠提供,價格便宜,保險公司便可以少定損少賠付。一位人壽車險的業務員也向記者證實了這個說法:“綜合類的普通修理店,用的很多是替代配件,配件來源不同價格可能相差超過30%。而且對于4S店來說,能換的地方就會換,而綜合類普通修理店能修就修,不能修才會換。”
但是,人壽公司這種做法,維護了自己的利益,消費者的利卻無從保護。
由于小修理廠的配件并非原廠配件,質量往往無法得到保障。而更嚴重的是,轎車許多零部件都有一定的質保期,如果質保期內,這些零部件在4S店以外的地方更換,將自動“脫保”,汽車廠商將不負責索賠。但對于這些情況,許多車主卻并不十分清楚,而保險公司勘查員和修理廠也正是利用車主對該條款的理解空白,誘導車主將車送往修理廠。
而這種指定修理點的行為不僅侵害了車主的利益,還侵害4S店的利益,不少4S店對此抱怨不已。一位4S店負責保險事故理賠的經理告訴記者,保險公司和小修理廠的合作,使得他們的業績大受影響,更令他們煩惱的是,由于許多小修理廠的配件質量問題,許多車主在修理廠修過車以后出現問題,往往將問題歸結于汽車質量,令4S店工作人員叫苦不迭。
律師:保險公司無權為客戶指定修理廠
對此,一位律師表示:保險公司無權要求客戶到其指定的修配廠修理汽車,保險公司的這種做法,顯然是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屬于限制競爭行為。
針對4S店價格偏高的問題,這位律師表示:這是保險公司單方面考慮了公司的利益,而忽視了車主的利益。車主買了保險,就有權利選擇合法的汽車維修店。對于4S店的價格問題,保險公司可以提議相關部門加大監督力度。”
維修返點成背后主因
保監會已經明確規定不準強制指定維修點,但是這類事情還是屢見不鮮,4S店價格偏高固然是一個原因,但記者采訪中,卻聽到另外一種說法。一位長期在修理廠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由于事故車修理利潤較高,許多修理廠往往和保險公司達成某種協議,從送修車中給予保險公司一定的返點,但由于勘查員是實際操作者,這些返點未必會到人壽公司的賬上”。為何保險公司對這種情況不肯整治呢?這位人士稱:“一家保險公司經營業務的時間越長久,理賠員和修理廠之間的關系就越深,要廢除潛規則的話就必然會觸犯一大批利益既得者,所以保險公司一般就睜只眼閉只眼。”
在記者的采訪中,甚至還有人稱:在巨大的利益下,保險公司某些領導還入股一些修理廠,但對于這樣的說法,截至發稿,記者并沒有得到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