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證被銀行剪掉了!”近日,市民趙先生到花都獅嶺某銀行支行辦理轉賬業務,因柜臺業務員失誤,趙先生身份證未被歸還。當趙先生發現并于次日前往索取時才得知身份證已被“剪斷”的信息。銀行表示剪掉身份證是銀行員工守則,必須清理過夜遺留的身份證,確保信息不泄露。昨日上午,銀行經理正式代表銀行向趙先生道歉。
到銀行轉賬身份證未被歸還趙先生是湖南長沙人,在廣州從事通訊設備行業。12月10日下午4時,趙先生到花都獅嶺金獅大道某銀行支行辦理轉賬業務,將兩筆生意經費共3萬元轉去梅州。
一切辦理妥當后,柜臺業務員稱已給趙先生業務單據,趙先生拿到后就離開了。回到家后,趙先生發現,身份證找不到了,他開始懷疑銀行沒有給回他身份證。他立即趕回該銀行,可是銀行已經關門。
尋找身份證一星期
次日,也就是12月11日一大早,趙先生趕到銀行找身份證,他在柜臺沒有找到前一日給他辦理業務的業務員,就隨便找了一名柜臺業務員詢問。該業務員給趙先生的答復是:“沒有身份證留在銀行。”
“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不可能!”趙先生說:“我仔細想了很久,應該就是銀行沒給回我。”趙先生稱,身份證丟了他心急如焚,“生意人,沒有身份證,合約都簽不成。”12月11日和12日,趙先生多次到銀行索取身份證均未果。
“13日,我原本要跟人簽約一單生意,由于沒有身份證,后來就簽不了了。”趙先生稱,為此他也受了經濟損失。“一個解決辦法就是我回長沙老家補辦身份證。”
疑點:業務員“撒謊”
“我還是心有不甘。”趙先生說,他還是認為身份證是銀行沒給回他。20日,趙先生碰到一個客戶,談起因身份證丟失而蒙受損失。趙先生的客戶驚訝地說,“身份證?那天我看到你只拿了張單就走了呀,沒拿身份證。”原來這名客戶,當日就在趙先生身后排隊。
趙先生12月21日再次到銀行找到了當事的業務員。“她不肯承認沒有歸還我身份證。”趙先生說,“我說了我有證人”,業務員才承認身份證是在銀行。
銀行:銷毀證件是員工守則
昨日上午,趙先生再次來到了花都獅嶺某銀行支行。這次銀行的一名經理出面接待了趙先生,該名經理拉著當時給趙先生辦理業務的業務員過來,一起鄭重地給趙先生道歉。銀行經理確認,業務員沒有把身份證歸還給趙先生,工作失當。銀行經理還作了詳細解釋:“趙先生21日再次來到銀行找到當事業務員時,她開始沒認出趙先生,所以沒有解釋清楚事情。”銀行經理愿意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銀行經理解釋道,“凡是遺留的身份證過夜,我們的員工必須要用碎紙機剪掉,因為我們擔心客戶的信息泄露,也怕有員工利用這些信息做盜取、詐騙。”銀行經理說:“實際上,遺留銀行卡和存折在3天內沒人來認領,馬上用碎紙機剪掉。該規定是為了確保客戶的利益,也是確保員工守法,這個規定是總行的規定,其他銀行也有類似的做法。”
客戶:沒有經我同意憑啥剪證
“這是霸王條款。”在聽到銀行解釋剪掉身份證的規定后,趙先生立即表示了不滿:“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把我的身份證給剪了,銀行憑什么可以這樣做?”趙先生已經報案,與銀行的協商沒有最后定下來。
銀行經理稱,銀行的規定是出于保護客戶的權益,也希望客戶能給他們提點意見。
律師:唯公安局有權剪身份證
省人大代表,國鼎律師事務所朱列玉律師表示,身份證作為個人財物,一旦遺留,銀行撿到的話,是負有保存、歸還、送歸公安機關的義務,銀行擅自銷毀,屬于侵權行為。公安機關才是身份證管理的部門,他們才具有管理、處理、銷毀等權力,銀行擅自銷毀身份證也會擾亂公安機關對身份證的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