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雨欲來風滿樓。
“截至4月30日,銀行與信托公司間的合作業務總規模已達1.88萬億元,而至3月31日,這一數字不過1.3萬億元,短短一個月激增5800多億元,約為當月人民幣貸款增量7740億元的75%。”該數據一經媒體爆出,立刻引發監管層和市場的高度關注。
6月1日下午,監管部門緊急召集銀信合作業務規模最大的12家信托公司開會,要求信托公司壓縮銀信合作規模,放慢增速,加強合規管理。而此前的5月27日,有8家信托公司已經在北京被召集到監管部門座談。實際上,監管部門早就著手在深圳、重慶、長沙等地進行著“召集當地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了解銀信合作業務中涉及信托貸款、信貸資產轉讓方面情況”的工作。
這一系列動作傳達出監管部門深深的擔憂:作為表外業務的銀信合作規模如果不加以控制,那么年初制定的7.5萬億新增信貸的控制目標將泡湯。為了能夠控制銀信合作的規模,監管層不惜以大棒威懾:如果到6月底,銀信合作規模仍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屆時將出臺更為嚴厲的監管措施。
監管多拳齊下
銀信合作在2009年迎來爆發期。普益財富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到期的信貸類理財產品數為2336款,是2008年全年到期的1015款產品的兩倍多。同時,各家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中,有60%以上的產品是信貸類理財產品。
這令監管部門緊張起來。2009年下半年,監管部門加大了治理力度,在已經下發了《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銀行與信托公司業務合作指引》、《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信托公司證券業務操作指引》等文件后,當年的12月14日,銀監會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旋即又下發《關于加強信托公司主動管理能力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指出,信托公司不得將銀行理財對接的信托資金用于投資理財資金發行銀行自身的信貸資產。之后的12月25日,又下發《關于規范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強調資產轉讓應嚴格遵守真實性原則。
進入2010年,監管之手更加嚴厲。3月初,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2010年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工作會議上,再次強調要重點關注銀信業務,重點整肅銀行表外貸款,將銀信合作的信貸規模納入信貸規模總體額度監管范圍之內。該講話被市場各方認為是監管層對于該類業務監管的又一明確態度,意味著對銀信合作的嚴管將會持續處于高壓態勢。
“今年以來,銀行通過銀信合作轉移新增信貸的趨勢愈演愈烈,已經影響到了央行的貨幣政策調控效果。”一位信托公司高管表示。
嚴厲的監管措施一度取得明顯效果。2010年伊始,銀信合作的發行數量出現大幅縮水。統計數據顯示,1月1日至7日,在22家銀行發行的89款個人理財產品中,僅有6家商業銀行發行12款信貸類理財新品,數量與2009年最后一周相比驟減67款,降幅近80%。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銀信合作規模再次暴漲。據用益信托測算,4月份銀信合作理財產品發行規模2105.03億元,較3月1018.69億元,漲幅超過50%。
“把銀信合作資產裝進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內是肯定的,時間上應該不會太晚,應該在6月底之前。”某股份制銀行投行部人士對記者表示,《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已定稿,只待監管部門簽發。
可能的操作路徑有三:一是將銀信合作貸款總規模納入央行全年新增信貸7.5萬億的總盤子進行總量控制;二是要求銀行為銀信合作貸款計入存貸比監管;三是要求銀行將銀信合作貸款納入資本充足率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