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明確表示反對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做法。她稱,極少數老師利用職務之便組織學生進行有償家教,“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秩序,違背了教育宗旨,也影響了教師的職業形象”。
最近山東和浙江在制定《義務教育條例》時,都試圖通過地方立法來規范“有償家教”
問題。
去年教育部曾會同相關部門出臺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其中也規定,“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續梅表示,各地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依據一定的法律法規,遵循教育規律,包括教師的職業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規定。
續梅表示,教育部對有償家教的問題“始終非常關注”。她解釋稱,教師承擔著教書育人的重要工作,有其特殊性,需要老師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教育部“了解到”,極少數教師上課該講的內容不講,要放到課后有償家教時講,甚至有極個別老師利用職務之便組織學生進行有償家教,以此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