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10月14日電(銀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自10月1日施行后,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4日對當地48名“老賴”發出高消費“限制令”,被限制高消費的“老賴”將無法進行乘坐飛機、星級以上賓館消費、購買車輛、旅游度假等高消費活動。
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首批公布的48名“老賴”共牽涉執行案件標的額14480余萬元,其中多數“老賴”欠款在兩萬元到兩千萬元不等,欠債最多為重慶同創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其欠債金額達2000余萬元。目前,進入“黑名單”的“老賴”及其執行案件的信息將在互聯網上予以公布。
今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87次會議通過,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盧偉介紹,目前重慶法院已建立與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首批被限制高消費的48名“老賴”從即日起將無法乘坐飛機、星級以上賓館消費、購買車輛、旅游度假等高消費活動。
此外,法院還將完善委托協助執行調查制度,通過給申請執行人律師發放“協助執行調查令”,由律師協助法院到銀行、工商、國土房產等部門調查“老賴”的資金狀況、企業經營情況和車輛、房產、股票、保險等提供可供執行的資產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