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多寶克扣員工加班費被告
2011年3月,對于來自云浮的黃燦輝而言,本應是與老東家加多寶三年簽約期滿的最后一個月,但就在這個月,他卻將加多寶告上了法庭。
就在黃燦輝四處奔走于將加多寶告上法庭的同時,2011年1月,加多寶集團以1.3億元的捐款榮獲了“2010年度公益單位”的稱號。這家曾在汶川地震及玉樹地震中捐款均達到1億元,以慈善為宣傳口號的大型企業,卻在自己的百度貼吧中被其員工爆料稱:“加多寶的那些捐款,均是從我們的工資中一分一分克扣而來。”
兩種大相徑庭的表現,加多寶到底怎么了?
蹊蹺的勞務派遣近日,兩起類似的加多寶員工訴訟案在北京、東莞接連開庭:3月2日,北京加多寶分公司員工譚德春訴加多寶勞動糾紛案二次開庭;3月3日,加多寶粵北區清遠辦事處業務代表黃燦輝將加多寶告上東莞市長安人力資源分局勞動仲裁庭。南北兩起員工狀告案的訴訟理由均為“克扣加班費”。
譚德春告訴時代周報記者:自從2009年10月加多寶實行了綜合工時制后,加班費由原來的200%變更為150%,從一月一結變為一年一結算后,淡旺季相抵消,工資大幅減少。東莞員工則在此基礎上因同工不同酬的待遇,近一年的加班費僅為512元。
去年10月,溫州一王姓員工因相同原因將加多寶告上法庭并獲勝,這也成為加多寶員工狀告公司勝訴的首個案例。
在此前后,有關加多寶公司變相裁員、克扣加班工資、強制執行特殊工時制等各種投訴接二連三,已涉及北京、廣東、杭州、溫州、武漢、青島等各地分公司。并曾數次出現各地加多寶員工集體抗議的事件。面對接二連三的員工訴訟,加多寶資訊部田威女士對時代周報記者稱:“目前我正在出差,對于相關的情況并不了解。”
記者在了解過程中發現,導致加多寶克扣員工加班費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的工作制度上。對此,丹寧律師事務所勞動人事部執業律師沈斌倜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加多寶的問題不在于實行工時制,而在于單方面的變更工時制,這實際上是一種變更工資支付的方式,在法律上必須得經過員工的同意。”
“2009年10月1日,加多寶開始實行特殊工時制,只在開會的時候發給員工一張簽到表,并沒有具體給我們說明。簽字的時候我在香港,公司后來讓我補簽時只說證明自己到會了。”黃燦輝對時代周報記者說。譚德春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情況。
此外,一份加多寶內部“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申請表中顯示“申請銷售人員295人”。“這個清單和我們整個員工規模有很大差距,2009年僅廣東一個地區的業務代表就已經超過了1000人。”黃燦輝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在此申請表中,記者發現加多寶所填寫的企業人數為600人,但其招聘官網顯示的數據卻為1000人以上。
在勞務派遣人員上,加多寶也令人疑惑。“我這樣的銷售代表是屬于勞務派遣人員,我們和正式員工做的是同樣的事情,但拿到的工資卻低很多,同工不同酬。”據黃燦輝介紹,勞務派遣人員占據加多寶銷售員工的50%以上的比例。
“民法第66條規定了勞務派遣使用于臨時性的崗位,業務員不可能屬于這種性質。對于王老吉而言業務員是銷售崗位必不可少的,這是企業想節約成本的做法。”廣東律人律師事務所管鐵流律師對時代周報記者解釋道。在黃燦輝給時代周報記者出示的合同上顯示,雙方簽訂的合同時間為3年。
另外,在黃燦輝的合同中,與其簽約的企業不是加多寶而是一家名為江西鷹潭博勝的公司。“這是加多寶給我的外派合同,鷹潭博勝在2008年和加多寶簽訂了勞務派遣合同,這公司我一直沒有聯系過,也從來不了解,但是我的社保金、醫保等都是注冊在江西,我在廣州根本用不了。”黃燦輝對時代周報記者稱。
時代周報記者隨即查詢了江西工商局網,卻發現并沒有一家名為鷹潭博勝的公司。輸入江西鷹潭博勝法人代表的名字后,注冊單位卻只有一名為鷹潭藍拓的公司,但此公司沒有任何的名稱變更記錄。而鷹潭工商局檔案科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注冊號碼只有鷹潭藍拓公司,更名時間是在2010年9月,且2009-2010年沒有任何的年檢記錄。
“這個必須要去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如果真的沒有這家公司,那么加多寶第一涉嫌是偽造證據,第二涉嫌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除觸犯刑法外還涉嫌偷稅漏稅和騙保。”管鐵流律師對時代周報記者稱。